2011年12月1日

1208,荷蘭建築的百年大業:從1901年的住宅法案到當代建築設計



【編按】

當前台灣關於「空間的使用」,充斥著工業搶農地、開發與保育的競合、圈地迫遷、汙染賠償、豪宅炒樓、青年貧窮化而買不起住不起、稅制不公、生涯發展被房貸套牢、低劣的建築與住宅品質等問題。


倘若建築不只是為了展現樣式創新、佔有、美醜,而是為了回應人和人、人和環境的關係而存在,那麼,透過建築,我們也在選擇一個國家看待與對待人和環境的思維。
 
1208請到「南之洛馱思」來,透過荷蘭的經驗,看到執政當局、教育機構、社會上主流的意識形態如何影響國家的建築面貌,也形塑人與人、人與環境的關係。透過建築,體現重視人類尊嚴的文明。

時間:1208 ()19:00-21:30
題目:荷蘭建築的百年大業:從1901年的住宅法案到當代建築設計
講者:黃恩宇│建築師、萊頓大學比較建築學暨建築史博士候選人

1901年,荷蘭通過了住宅法案(Housing Act),讓勞工階級購買住宅時可以獲得補助;1914年,阿姆斯特丹成立了社會住宅局(Municipal Housing Agency),以政府力量推動社會住宅的興建。這一連串社會住宅的政策,促使了一群年輕優秀的荷蘭建築師崛起。他們透過住宅設計的機會,思考建築在社會、藝術與技術上的意義,進而發展出著名的阿姆斯特丹學派建築。社會住宅的政策更延續到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以及當代。20世紀初的建築師,戰後與當代許多聞名國際的荷蘭建築師,都是從事社會住宅設計起家的,如設計高雄衛武營的女建築師Francine M.J. Houben

由於累積大量住宅的設計經驗,這些荷蘭建築師擁有高度的社會與環境意識,並具備高度的設計論述能力,甚至引領世界當代建築的發展方向。倘若荷蘭在一百年前沒有社會住宅的相關法案,今日也不可能出現這些耀眼的建築師。荷蘭能,那台灣呢?民進黨十年政綱中的住宅篇,具備足夠的能量引領出台灣建築的百年大業嗎?邀您一起來探討!

作者介紹:
建築師,曾任職建築師事務所五年,現為Leiden大學藝術史系比較建築學暨建築史博士候選人,及台北科技大學建築系建築設計與西洋建築史兼任講師,著有"The Global Built Environment as a Representation of Realities: How and Why Architecture Should Be Subject of Worldwide Comparison" (Aart Mekking等人合著,Pallas Publications),以及"建築、實相與再現" (典藏出版社)

延伸閱讀: 〈荷蘭當代建築設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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